夫妻二人无法给孩子落户 可否落在姑姑家
2014-06-23 09:18:30 来源: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编号为613939的网友留言:我们夫妻二人,常驻烟台,一方为集体户口,一方为济宁户口,当时落户口集体户口不让落,孩子户口落在济宁。考虑户口在老家常驻烟台很多事情办起来不方便。请问孩子姑姑有房,户口在芝罘区。孩子户口能否落到姑姑家?
公安局回复:孩子只能投靠父母,不能投靠姑姑。如果夫妻二人在芝罘区有合法住房,孩子就可以投靠父母迁入芝罘区。
责任编辑: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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