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漏水维修费应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
胶东在线消息 编号580616的网友留言:顶楼漏水,顶楼天台放一至五层太阳能的地方,由于漏水需要做防水,没有维修基金,又超过了五年质保期,做防水发生的费用物业不管,这笔钱应该有谁来出一至五层业主共同承担吗?楼下住户不给怎么办?物业说管不了?那么五楼业主需要到哪里维权?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吗?或者说要求物业将一至五楼的太阳能挪走?因为太阳能是物业给划分的安装位置?要求一至五层承担维修费用依据的法律是什么?如何分摊费用?
烟台法律援助中心回复: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因此,维修费用应由业主共同承担。可以找物业帮忙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可自己先行维修,支付费用,然后起诉其他业主分摊维修费用。但是不可以以此为由不交物业费。
责任编辑:杜林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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