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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土地征收政策以省《标准》为补偿准则

2013-07-25 17:28:09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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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 刘梦雨) 在旧城改造拆迁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土地征收,那征收的补偿安置依据是什么?针对这一问题,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进行了介绍。

  2009年,山东省制定《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在土地征收工作中,烟台市严格执行这一标准,以省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依据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凡涉及各类建设项目征收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均执行同地同价原则,同一个区片内,相同土地类别的征地补偿价格相同,不因项目不同而变化,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2012年,为改进和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山东省调整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并规定于2013年起实行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一步维护农民正常生活生产、保障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点击进入:国土资源局访谈页面

责任编辑:杜林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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