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车辆购置税为啥比青岛多收缴?
胶东在线消息 编号527323的网友留言:我买了一辆新款大众甲壳虫(标准配置),20万(含关税)
去掉关税16万多,正常交购置税应该是16万*10%=1.6万。但是车管所收了我2.1万多。我给相关部门打电话咨询过,都是一级推一级,没有人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问过青岛那边的朋友,青岛那边同样的车就都是正常交的购置税。相关部门也说,这个税都是全国统一标准。但是为什么烟台却给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呢!希望相关部门的领导能看到老百姓的心声。老百姓赞个钱不容易。只希望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烟台国税局回复:若您是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0] 294号)的规定:第四条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第五条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第六条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第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责任编辑:杜林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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