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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收取高额停车费问题

2012-10-19 14:07:26 来源:胶东在线 [

  (2011.5.16)1、物价局:你们老说车位租赁协议的事,你们知道吗?车位租赁都是无业单方制定的霸王条款(业主不签字就不给新房钥匙),面对这麽多反映小区天价停车费的事你们就会这样答复吗,你们还是一个职能部门吗,职能部门的职能是什么你们知道么,烟台市有这样的职能部门老百姓感到羞耻、感到无能、感到悲哀!这到底是谁之过!

  1、 我看了所有反映小区高价停车费的问题,你们说租赁车位物业和业主协商,按照物业法是应该协商,可是在网上反映的小区哪家是协商的?都是小区物业单方制定的霸王条款,我们反映了,你们还要求什么提供证据?你们随便到反映的小区问一问、看一看就明白了(新桥国际佳苑小区门口停满车,小区内几百个停车位一辆车都没有)这么简单的事你们不会办,还是不想办!现在提倡和谐社会,到你们这完全变调,民怨沸腾,你们就无动于衷?

  2、 在关于小区的物业费,停车费的问题上,你从没正面的回答,每次都是复制,粘贴,难道你不觉得自己在这个岗位上有失自己的职责么?如果我们自己能解决的,我们还向你们反映什么?你们吃老百姓的饭,挣老百姓的钱,为了就是在我们有难处,有疑问,我们自己办不了的事,你们来帮我解决,不是要你们做直面文章的!

  3、 近来,反应小区停车费问题越来越激烈。矛盾集中如下,收费五花八门。你物价局,对反映的问题,仅仅一个双方协商就置之不管了。难道物价局的公务员和当官的领导,拿着国家的俸禄,不给老百姓主持公道。应该参照,建设小区所处的位置,进行收费监管。把烟台小区按地段、价格和配套不同,划分不同档次,制定相应的不同停车费收取标准。

  4、 看留言好多是反映小区物业费和小区停车费问题,而物价局总是以“由物业、开发商与业主合同约定”。但你们去实地检查了没有?合同都是格式条款,业主作为弱势群体有商量的余地吗?你们定的价格,在物业那根本不起作用,请问你们的职责是什么?有监督管理的作用吗?如有,没看到你们给业主有合理的答复,如没有,那国家要你们这部门有何用?

  5、 新建小区收取高额停车费现象十分严重,竟然每月300多元,甚至500多元,一年下来仅停车费4000--6000多元,简直比房价上涨的幅度都大,而且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破坏社会安定团结,请物价局借此次省、市两级调研契机,出重拳整治搭车收取高额停车费问题,给市民一个和谐的居住环境!

  6、 大华上海滩的乱收停车费问题已经提到过很多遍,但你们只是一再重复收费标准,这些我们都知道,还用你们一遍一遍的说,关键是他们现在一直在违法乱收费,为什么你们一直视之不理,难道给老百姓办点合理的事就这么难吗?非得逼我们大过节的去找信访局吗?

  7、 我是新桥国际佳苑的业主,小区物业停车费一个月收320元一晚收15元,请问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方法来保全我们应该享用的权力

  8、 曙光名座小区停车费许可物价局已经答复取消但该小区物业依然悬挂收费许可牌并收费,物价局是价格执法部门,并有义务打击和管理违法收费行为,请尽职尽责的做好价格监管,我们小区居民都等着公道!本身不够标准而下发收费许可就是问题,我会继续投诉下去。

  9、 我是天合城业主,祥隆物业在小区收取的停车费严重超出烟台规定的水平,且公示是你们物价局定的价格,问你们凭什么能给他们开出规定之上的停车费,你们当如何处理这种不合理收费。给我们老百姓一个说法。

  10、 天合城物业强行向业主收取每平米1.3元高额物业费,但是我们业主享受的服务却每况愈下。近期,他们又向业主强行收取地上100,地下260的高额停车费。物价局曾在报纸上做过答复,但是差强人意,根本对物业毫无管束作用,根本无法维护业主权益。最近,因停车问题,业主和物业的矛盾日益升级,110曾数次光顾小区。希望物价部门从维护稳定,保护民生的高度出发,给广大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11、 烟台海天四季花城从5月1日起对业主收取地上临时停车费,收费标准白天没超过半个小时收取2元,晚上每次6元,物业答复收费标准是物价局定的,地上停车位每月100元收取,也是你们物价局定的,你们物价局不学文件吗?执法部门有法不依,乱定物价,谁赋予你们权力的。

  12、 请问物价局,我们反映的紫郡城小区桦林集团欺诈业主,霸王条例乱收停车费,你们为什么不管,[租车位每月1060元天价]

  13、 我是福山区曙光名座的业主,今年三月底,小区物业通知业主,经物价局批准自四月一日后小区开始对业主进行停车收费,小区业主不缴纳停车费物业将不予放行。随后物业在小区业主公共拥有的地面上画出了三四百个停车位,并对租车位的业主预收了9个月的停车费。到了四月一日后,物价局又撤消了物业的收费许可证。物业不但没有告知业主收费许可证被撤销的事实,而且在业主要求退停车费的时候明确的说不能退,说是因为是业主自愿交的。更过分的是,物业在明知道收费许可证被撤销后,还在可以停车的地方都装上了车位锁。小区业主多次向物价部门反映过这个问题,物价部门给的答复是可以要求物业退钱,但是物业管理人员不认可物价局的说法,就是不给退。作为守法的公民,我们对政府各个部分的工作积极配合,我们业主当初也是因为看到了交警队和物价局的许可证才缴费的。现在收费许可证被撤消了,我们想要回理应属于我们的钱怎么就这么难呢,仅仅因为我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就应该让我们遭受损失吗,那样以后我们还能相信谁呢?我们业主想要回不该交的停车费和要求物业撤掉车位锁该找哪个部门呢,谁能为我们普通老百姓做主?

  14、 新桥国际佳苑开发商太黑,逼得业主天天“流泪”

  停车费违规合同,当初签订时,是物业已经拟定好的,而且停车费的数额物业已经安排专人写好,根本没有开发商或物业与业主商定,是彻头彻尾的开发商导演的一场好戏,也就是说,标准时开发商单方制定的,业主没有商讨的机会,必须按照每月320元的标准签合同,否则根本不给房子钥匙,你说,这不是强压、欺诈吗?业主哪来的商讨机会?更令人气愤的是,新桥国际是烟台市芝罘区范围内2009年度获批的第一个财政拨款小区,朋友们,什么是财政拨款小区,就是小区内的相关水、气、路,市财政都给予补贴,仅此一项,给开发商节省了一大笔费用,而新桥集团却昧着良心,继续伸手逼着业主缴纳昂贵的停车费,难道烟台市、芝罘区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不去监管一下吗,给业主一个公道、公正的答复吧,这停车费真是让业主有苦难言呀。。。就因为,这是一个财政拨款小区

  15、 蓁山花园小区楼前路旁空地要求交纳每月60元停车费,是否合理?楼前空地不是属于业主公共空地么,为什么还要交停车费?又不是停车场内,也不是地下停车场,交纳停车费却不负责看管,合理么?请有关部门回复和管理,多谢!

  16、 福山鸿福名城小区物业将楼前后画停车位线,向业主收取停车费,不交钱就不让业主的车进入小区,请问他们有这个权利吗,这不是乱收费吗,难道不能约束他们吗?

责任编辑: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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