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港城通”退卡 持卡市民注意事项多
“阳光港城通卡”与市民卡
胶东在线网7月11日讯(记者 管丽娟)随着市民卡在全市公交系统的成功上线,由公交集团与光大银行合作开发的原“阳光港城通”卡使用人数越来越少。近日,“网上民声”留言平台中有关“阳光港城通”卡退卡的留言增多,“网上民声”栏目对公交集团、市民卡中心、光大银行等相关单位进行走访,发现手中持有“阳光港城通”卡的市民,退卡时需要注意的事项颇多。
注意一:“阳光港城通”即将退役?
7月8日,光大银行解放路网点的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1年9月起,陪伴港城市民多年的“阳光港城通”卡就要停止使用,由覆盖面更广、功能更全的市民卡全面接手公交刷卡业务。目前光大银行相关网点已暂时停止“阳光港城通”卡的充值服务,“阳光港城通”卡有有余额的市民则可继续使用。
注意二:办理市民卡无须注销“阳光港城通”。
面对市民有关“必须注销‘阳光港城通’才能办理市民卡”的误解,市民卡管理中心给予了回应。自2010年6月以来,“阳光港城通卡”与市民卡双卡并行,确保阳光港城通卡向市民卡平稳过渡,直至目前并没有必须将“阳光港城通卡”换成市民卡的政策。
注意三:“阳光港城通”退卡地点为市民卡服务大厅。
许多市民在前往光大银行办理“阳光港城通”退卡业务时才知道原来退卡地点并不是光大银行,以至多跑冤枉路。“网上民声”提示广大市民,2010年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阳光港城通卡”并入市民卡系统,公交集团公司协助市民卡中心对其系统进行了改造,根据要求系统改造时对“阳光港城通卡”的退卡业务也一并列入了市民卡的业务中,港城通卡的退卡业务在市民卡中心办理,光大银行不再办理退卡业务。
注意四:“阳光港城通”退卡须持押金收据。
对于网民咨询的如何办理“阳光港城通”退卡业务,市民卡管理中心指出“退卡须持有押金收据。”市民在申请办理“阳光港城通”卡时,曾经由光大银行代公交集团收取25元的押金。公交集团的刷卡系统完成对市民卡的改造后,有关“阳光港城通”退卡的业务一并移至市民卡管理中心。为了确认市民对“阳光港城通”卡的所有身份,在市民卡服务大厅办理“阳光港城通”退卡业务时,需要持有押金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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