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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双方需要进行哪些税费缴纳

2011-06-08 09:08:10 来源: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有网民留言咨询:结婚前我老公自己贷款买房,并且办好了只属于他一人的房产证。现在我们已结婚,我俩想将房产证变更加上我的名字,请问需缴纳哪些税费?希望能给予详细解答。(现该房屋价值约20万元)

  地税局回复: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房产赠与双方需要缴纳印花税。房产赠与的印花税税率为0.05%。受赠人还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3%。

责任编辑:杜林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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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网友评论 2 条,查看全部
 浙江省 网友:群众 ip:60.12.*.* 于 2013-06-24 12:38 发表评论:
肯定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网友:飞 ip:220.171.*.* 于 2013-03-16 16:07 发表评论: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一个亲戚单位给分房子,房子性质是期房,但是此人没有购房能力,所以将这次机会给了我,钱是我付的发票的名字依然是他的,所有以后产生的费用都由我来支付。我问一下,如果五年以后这个房子过户到我名下,税费还要有我来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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