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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爆市占道严重 城管四大对策力求破难题

2011-05-31 11:48:56 来源: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网5月31日讯(通讯员 尚秀旺 朱小磊)市场爆市、占道经营严重是当前城市管理的一大热点、难点,近日,烟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对该问题的成因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亮出四大对策力求破解这一难题。

  随着城市的迅猛发展,工业化、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城市规划建设相对滞后带来了许多人为造成的社会矛盾焦点,也增大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难度。比如现在芝罘区农贸市场的设置及布局就非常不合理,现在芝罘区常住人口约83.02万,如何合理布局市场位置及设置市场摊位的数量,满足居民日常生活购物需求已经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芝罘区厅内市场约有29个,但是市场的设置位置、摊位的数量、配套设施都不是非常合理,主要体现在:

  一是设置位置不合理。如中心区北马路以北现只有红利市场一处露天市场,南大街以北北马路以南区域也仅有华茂农贸市场、三站农贸市场等,且这两个市场规模都比较小。幸福区片常驻人口达17万,但成规模的市场也仅有幸福河市场、祥和市场、宏达市场等,已不能满足居民日常购物需求。

  二是改变规划建筑设计功能。如进德市场,按原规划审批建筑设计功能,该建筑的地下室为停车场,一层(现家家悦超市)为农贸市场,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开发建设单位擅自改变设计功能,将地下室一部分改为农贸市场。

  三是市场内设施不全,条件差。市场内设施不全造成先天不足,致使市场内排水不畅,长期通风不良,气味恶臭熏人,通行拥挤不堪,形成买者不愿意进,卖者往外跑的不良局面。

  四是容量小、摊位少,给管理造成很大困难。很多摊位没有退进去,执法人员又没有疏导位置。摊位经营者消极对立情绪严重,形成“法不治众”的局面,虽然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整体效果甚微,削弱了管理的权威,大大影响了管理效果。

  以上原因直接造成市场爆市,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严重,加大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难度,人为激化一些社会矛盾。经过多年探索研究及深入综合分析,城管部门认为,以下四方面可作为解决问题的对策。

  1、合理调整厅内市场布局与供求比例关系不当的矛盾,挖潜增容,增加摊位。建议根据市区功能结构和人居分布、需求比例等状况,在区片开发前进行科学调研,超前科学规划市场建设,彻底扭转市场容量与人居分布、需求比例不协调局面。已建成市场要统筹安排和调整厅内农贸市场经营品种,建议以经营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类为主。

  2、改善市场环境卫生条件。厅内市场设施功能差,卫生差,秩序混乱,极易造成摊点外流。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抓好厅内设施配套建设和改造,加强市场管理人员的培训,严格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好环境卫生秩序。

  3、合理解决收费问题。建议物业管理等部门和单位,本着“放水养鱼”的原则,在一定时间内合理降低卫生费收取标准,禁止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在市场外对违章占道经营者收费。否则,由有关部门按“乱收费”严肃处罚,清缴收费票据,没收所得收入,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者的责任。

  4、堵疏结合有创新。结合外地市先进经验,开展堵疏结合综合治理工作。对市场容积小造成市场外延占道经营严重,暂时不具备退路进厅的,在不影响交通和居民生活的街巷,划定区域疏导经营者集中经营;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设立摊点导则的规定,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根据不同季节的特点,开辟街巷路定点设置水果摊点,方便果农销售和市民购买。

责任编辑:管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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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网友评论 5 条,查看全部
 山东省 网友:怎么解决这些个矛盾? ip:218.59.*.* 于 2011-06-02 09:32 发表评论:
1、矛——城管四大对策力求破难题之一:禁止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在市场外对违章占道经营者收费。 盾——烟台市芝罘区公共区域设摊管理导则:临商市场(芝罘区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街巷和空地等公共区域设摊经营)的经营业户须缴纳摊位卫生管理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空地)费。 2、矛——城管四大对策力求破难题之一:在不影响交通和居民生活的街巷,划定区域疏导经营者集中经营。 盾——芝罘区将规范建设时代广场、楚凤一街、凤凰台三街、新石南路早市、新海阳早市、奇山中街、向阳街、东园路早市、通世里市场、西盛街等10处便民临商市场。 芝罘区东山办事处人武部部长孔宪威介绍,东园路常年盘踞着马路摊点群,为此,办事处协助民生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申请设立了东园路临商市场,目前运转良好,受到小区居民和业户的好评(盘踞摊点群变设立临商市场,目前运转良好,居民业户满意,马路市场盘踞从此合法)。
 未知 网友:说两句 ip:112.238.*.* 于 2011-06-01 09:44 发表评论: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公平执法。不能光管小商小贩,有钱有势的也要“一视同仁”。好多财大气粗的商铺,都把门脸阔了又阔(如辛庄街),挤占了人行道,还有的楼房顶上再盖房,怎么都没有人管???这样老百姓能服气吗???
 未知 网友:水中之月 ip:112.238.*.* 于 2011-05-31 18:44 发表评论:
福山区北2路(也叫崇文街),一到傍晚路2边全是卖烧烤的,占道经营,行人都没有走路的地方,私家车乱停放,导致公交车拥堵。附近居民在家里都能闻到烧烤味,不敢开窗。想问问,福山城管的,管不?城管也不能光只管收费,就容忍餐馆占道经营,剥夺市民走路的权利。
 山东省 网友:市民 ip:113.121.*.* 于 2011-05-31 15:55 发表评论:
你好.在芝 罘 区南操场有个万福 源门前烧烤摊.发烧烤证.???
 山东省 网友:收费 ip:218.59.*.* 于 2011-05-31 14:26 发表评论:
烟台市芝罘区公共区域设摊管理导则(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烟芝政发〔2010〕102号) 适用范围:在芝罘区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街巷和空地等公共区域设摊经营的,适用本导则。 本导则所称公共区域是指在芝罘区行政区域内可供公众从事社会活动的各类室外场所。 类别划分:本导则按设摊形式将公共区域设摊分为公共区域内的临时摊点群(以下简称临商市场)和公共区域内的单个商亭、摊点及啤酒广场等(以下简称临商摊亭)两类。 收费管理: 1. 临商市场的经营业户须缴纳摊位卫生管理费,用于市场管理、设施维修、卫生清洁、垃圾处置。 2. 依据鲁价涉发〔1994〕185号文件规定,临商市场、摊亭的经营业户应按规定缴纳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空地)费。 3. 临商市场摊位应优先满足和保障本区特困家庭、低保家庭、弱势群体、下岗职工以及农民进城经营需要;设置20%的摊位用于本区特困和低保家庭成员享受减免费优惠经营。 4. 收取摊位卫生管理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空地)费需持区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副本到区财政部门领购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并将两项收费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上缴区财政专户,纳入全区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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