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交税吗,税率多少
胶东在线消息 有网民向税务部门咨询,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交税吗,税率多少。
市地税局回复: 离婚财产(指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分割暂免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税发[2009]121号的规定:
(一)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三)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购置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执行。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之处,请拨打电话6634533咨询。
责任编辑:宋君
相关新闻:
- 烟台医保政务公开打通便民“最后一公里”
- “烟台市物业企业服务满意度测评”后50名小区名单公布
- 安全月里话"安全"——致天然气居民用户的一封信
- 烟台市联合开展燃气泄漏事故综合应急演练
- 重磅!2022年芝罘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指南来了
- 官宣!2022烟台中考四大变化 普高职校升学途径多元
- 降5%!6月1日起,烟台288种药品自付比例下调
- 劳动课回归:让孩子们在劳动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