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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楼水库区能否批准村民自己盖房子

2010-06-01 10:15:04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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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380273的网民咨询:我1978年出生,没能享受到库区安排就业,户口一直在村子里,我结婚后就和父母挤在4间老房子里,现在孩子大了,我想盖个新房,不知能否被批准?

  市国土资源局回复: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情况您可咨询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福山分局。

责任编辑:姚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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