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7月11日讯(记者 宋君)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上网消费者需登记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根据此法规,按照公安部工作部署,烟台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在全市网吧强制实施实名制原则,即通过上网人员凭借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上网ID卡。
持卡至网吧上网,这也是为解决家长比较关心的青少年上网问题有效工作措施,网吧上网人员都需凭借身份证件办理上网卡,当年龄不满规定年龄时,系统将不予开卡,无法办理上网卡,有效防止青少年在网吧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