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有网民近日通过本栏目留言咨询:前几天去烟台,听说烟台的单位几年前没有参加房改的人,现在有文件说会给这部分人发放补贴,有这回事吗?
市房管局回复: 我市目前已经停止住房福利性实物分配,代之为住房货币化分配,住房货币化分配通过三条途径:一是1995年起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1998年起随工资按月发放住房补贴;三是1999年出台政策,对于199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对1998年前工资中未包含的住房补贴部分给予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