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6月28日讯(记者 夏丹)取暖费滞纳金收取是否合理?政府能否对低收入群众生活进行补贴?在今天上午举行的“面对面话环境、心连心促发展”市物价局听取群众意见座谈会上,相关负责人与市民代表就市民关心的物价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收取滞纳金———
责令退还相关款项
“现在煤炭价格上涨较快,今年冬天我市的采暖费是不是也得涨价?一般涨幅能在多少?有些居民因种种原因没能及时缴纳取暖费,供热公司往往会收取一定的滞纳金。我们想知道,这些收费是合理的吗?”座谈会一开始,烟台市委党校教授蔡玉霞便抛出了一连串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
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王屹科长答复说:“目前,对于一些企业收取滞纳金的问题,国家还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收取的滞纳金比例和额度也都是各单位自行制定和收取的。对于已接到的投诉,物价部门受理后已责令相关收费单位退还了这部分款项。煤价上涨,肯定会给供热部门带来一定的经营压力。综合考虑,适当调价已在所难免,但具体调价幅度还没确定。”
低收入群众———
政府实行价格补贴
芝罘区通伸办事处顺河社区居委会主任胡雅清对物价上涨问题表示关注:“现在老百姓普遍关注一个问题,生活必需品物价上涨的现象能不能有所控制?今后是否有回落的可能?”
市物价局法规科科长荆胜英介绍,去年以来,粮、肉、油、蛋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对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带来一定影响,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最近,市政府出台了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低收入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的意见,并将这项工作列入立项督办的50项重点工作之一。“建立联动机制,是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措施。”荆胜英说,当年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一定幅度和持续一定时间,或者市场价格出现突发性大幅度上涨或因价格改革引发的基本消费品价格大幅度上涨时,我市将及时启动联动机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或向低保群众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
约束开发商———
监管价格交易行为
“近年来,全国的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我市将采取那些措施调整商品房价格?”市政协委员、市民营企业协会副秘书长焦明伟提问说。
市物价收费管理科科长林波表示:为了约束开发商的交易行为,今年市政府将出台《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的相关规范,对开发商的所有价格交易行为进行监管。
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经济适用房价格问题,林波介绍说:“这几年,经济适用房供应一直是政府关注民生的重大工作,我们充分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把原来土地征地补偿那块全部纳到财政补助。关于今后我市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将一定按照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控制管理费用,让老百姓多享受低价的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