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一网民通过本栏目向有关部门留言反映:我的孩子在一所实验幼儿园,一个月800元,三月份只上了3天幼儿园,幼儿园一分钱未退,这样收费合理吗?
市教育局回复: 根据烟价[2005]60号《关于调整我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幼儿办理入托手续后,各项费用按月计收,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幼儿因故当月未到园,满一个月,但又不退园的,只收当月管理费和代办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