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有网民通过本栏目留言反映:我在换车之初被告知必须一次性购买新座套3套,可不到一年的时间又以年检为由必须购买新座套2套,市场上质量相同的座套价格便宜,而在指定的地点购买每套达到95元,并且不予归还旧座套,否则不给盖章,请问,这种强制性收费是否属于乱收费?
市交通局回复: 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是客运出租行业整体形象的具体表现,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一个城市文明形象。2004年烟台市区出租车全部更换了全满白色座套,座套样式标准为加丝涤盖涤布,用加丝尼龙丝线缝制,座套上带子母扣、尼龙线绳。要求每车备三副座套以便换洗。对您反映的情况我们进行了落实,市区出租公司并不存在购买3套新作套不到一年的时间又必须购买2套座套的情况,请您与6245616联系以便于我们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