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232389的网民通过本栏目留言反映:今年5月份,我将我的车卖了,车辆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养路费过户手续未办理,最近养路费征收处老是电话催我去缴纳养路费,但买车的一方就是不办理,已经欠缴半年的养路费了,我该如何解决?这样下去会影响我的银行信用记录呀?
市公路局回复: 过户车辆应及时到征稽部门办理养路费过户手续,对你反映的这种情况应与过户方联系主动到辖区征稽办持双方证明信(或身份证)和行驶证办理补费和过户手续,如果过户方不予配合应及时提供其联系地址和电话,以便征稽部门协助催缴。附公路局与人民银行信息共享,限制欠费车主信贷情况说明:
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深受各商业银行欢迎,尤其是企业和个人银行信用以外的其他信用信息尤为重要。为银行全面了解信贷客户的信用状况,进一步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同时通过各商业银行在融资方面对失信者进行约束,协助征收部门进一步做好征收工作,督促企业和个人及时、足额缴费,烟台公路局与人民银行联合开发数据接口程序,将全市单位及个人拖欠、逃缴养路费违规信息纳入银行信贷考核不良记录,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在信贷审查或贷后管理时采取更加审慎措施,从严控制,一般不予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