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229143的网民通过本栏目留言感叹:班级里总有那么几个学生(小学)对于老师的话置之不理,不管你老师采用何种手段(都是鼓励的办法,因为严禁体罚),对于这些孩子总不起作用。他们一般是纪律差,扰乱班级不能很好管理,学习是一点也不学!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情!不要以为小学就没有这样的孩子了。请问对于他们老师该如何?
市教育局回复: 《义务教育法》规定,在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任何个人、团体、国家机关都不能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对于你所反映的类似问题学生,我们只能要求老师加强同家长的沟通,一方面树立老师的威信,一方面请家长配合教育孩子服从纪律的约束。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对小学生违纪可采取的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对初中学生违纪的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