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229021的网民通过本栏目留言反映:工业用地的价格为什么年年长,我们有项目却拿不到地盖厂房?如果该征的税征上来,还会这样吗?征税是让炒地者退出,社会正常发展的最佳办法。
市地税局回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