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12月18日讯(记者 宋君)为了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目前,市区很多地方正在或者正面临着拆迁,而在这些被拆迁地,有一部分居民属于租房居住,问题编号为231284的网民就属于这种情况,该网民与其父亲的单位签了位于幸福的一处住房的租房协议,面临拆迁而且又在承租期,想买可买不下来,那么,如果他们租的房要拆迁,政策上有什么规定呢?房主是否能随意收回房子?房客有没有优先购买权?
记者从房管部门了解到,根据房屋拆迁相关法规规定,拆迁补偿的对象是房屋的产权人。拆迁出租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或者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房屋的承租人,也就是房客,没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也就没有投资权利,但是,原房屋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网民想了解更多该方面的规定,可拨打拆迁管理科电话6226262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