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12月11日讯(记者 宋君)有不少网民不明白仲裁办的工作管辖范围,因此不能有的放矢地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与投诉,比如劳动争议,该问题应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部门投诉,却有很多网民把问题留给了仲裁办。而实际情况是,仲裁办是烟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简称,依法受理民商事经济纠纷,对劳动争议纠纷无管辖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劳动局的内设机构,与仲裁办是两个不同的单位,彼此没有联系。
烟台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8月,是烟台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我市唯一仲裁机构。其职能是:根据《仲裁法》的授权,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审理。
烟台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以下纠纷:1、经济合同纠纷,2、技术合同纠纷,3、知识产权合同纠纷,4、证券合同纠纷,5、房地产合同纠纷,6、建筑工程合同纠纷,7、涉外经济合同纠纷,8、海事、海商合同纠纷,9、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合同纠纷,10、其他民事权益纠纷。
除劳动争议纠纷外,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等行政纠纷仲裁委也不能仲裁,应当依法由行政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