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一网民近日通过“网上民声”留言咨询:我打算更新一条别人已经停止营运多年的省际线路,但又不知道更新什么等级的客车?请领导根据国家交通部和省厅相关政策规定予以答复。这条线路是省际营运的客运线路,烟台这边是县区站始发,对发站也是县区站。
市交通局回复: 根据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以及省交通厅有关文件规定,从事跨省营运的客运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车辆类型等级必须达到高一级(含高一级)以上。为保障您的权益,顺便提醒一下,您在购车前须按照国《道条》规定先向省级运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经批准后,按所审批的车型购置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