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一网民近日通过“网上民声”留言咨询:我从去年8月份开始交纳公积金,期间买了房子,但是只有购房合同和收据,这样能否提取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购买自住商品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发票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收据不可以。
购买二手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凭证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