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206749的网民近日通过“网上民声”向物价局留言,对供热价格的调整提出了自己的看法:1.企业千方百计要求提高供热收费标准,而没有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积极性。为什么500工程口口声声说亏损,而对其服务质量只字不提?
2.热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供热企业不应该以赢利为目的。在现有的供热体制下,供热也不应该全靠市场调节。尤其作为沿海城市,尚未达到全市普及供热的情况下,不从企业内部找原因,而一再提及大幅度涨价,这大大的伤害百姓的根本利益。
3.供热企业口口声声强调煤炭价格涨了,供热成本加大,热费自然要涨。热是特殊商品,它的供应垄断导致老百姓不能像买其它商品一样货比三家,或者要求退换。事实上现在的供热质量很难保证,供热企业缺乏市场监督。很简单,一件商品没有售后保证,不按照市场规律进行,那它也不应该依靠市场手段来调整价格。
4.供热要体现社会福利和公益性质,应该让更多的人用得起热。供热企业申请调整热费,是否考虑了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热费调整后,对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可能影响不大,但对于那些单位不给热费补贴的家庭以及众多下岗职工来说,高额的热费从哪儿出?
5.供热企业的经营水平高低、经营效率优劣都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益。因此,企业应该通过降低经营成本制定适当的收费方式,以保证供暖费用的足额收取,减轻自身负担,而不是把这个成本转嫁到老百姓身上。供热在到达居民室内时产生的损耗已计入用户为企业支付的服务费用当中(已计入企业运行成本当中),不应再向用户收取。
6.取暖费价格的调整一定要慎重,对于热费的上涨以及上涨幅度,必须要慎重,不应单独用价格杠杆来调节。供热企业本身的公益性,决定不能使用单一价格杠杆来平衡企业的问题,重要的是自身挖潜节约经营。
综上所述,反对暖气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