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与市民代表座谈会现场
市建设局局长高庆波向市民代表介绍我市重点工程
市民代表于智芬
胶东在线网6月22日讯(记者 宋君)记者从今天的“面对面话环境,心连心促发展”与市民座谈会上获悉,市建设局将加强房地产行业的管理,切实做好两个70%的落实和中小户型的供应工作,同时做好质量监管,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落到实处。
2006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先后下发文件,要求各地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并提出了两个70%要求,即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达到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不低于年度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为此,市建设局采取了两大措施。一是严格执行2007年度全市房地产开发计划,未纳入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的住宅开发项目,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按照两个70%要求,合理确定单个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具体套型比例结构,将项目的建筑套密度和住宅面积净密度两项强制性指标,纳入商品住房项目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以此调控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和供应。二是逐步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总体是健康的,但是住房供应的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大面积商品房偏多,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弱势群体的住房偏少。下步,我们将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宏观调控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控制高档商品房,增加普通商品房,规范经济适用房,保障廉租房,努力使住房价格与大多数居民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相适应。
为保证住宅质量,建设部门在交房前,对工程采取逐户逐间检查验收,进一步明确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分户验收主要包括建筑结构的外观及尺寸的偏差;门窗安装质量;地面、墙面包括顶棚质量;防水功能质量;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水、排水系统质量;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及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等八个方面。验收中发现工程质量或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由责任单位彻底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在房屋交付使用时一并交予住户。
另外,针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建设局有关人员也在座谈会上就清拖措施及成果向市民代表作了详细说明。
当前,全市建筑业24万从业人员中,有18万是农民工。建设部门自2003年底展开了大规模、持久性的专项清欠活动,累计清理拖欠工资2.99亿元,涉及农民工3.2万人,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以来,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长效防范机制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将预防和清理拖欠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严把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关口,并严格执行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杜绝拖欠现象发生。上年年,建设局共受理各类投诉案件70余起,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10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1000多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5家企业,分别给予了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招投标、清出烟台建筑市场等处罚。同时制定了《烟台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把保障农民工生命安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作为重点,坚持不懈地进行了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整治,农民工群体的工作生活环境正在逐步改善。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统筹工作力度,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从根本上遏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不断改善农民工的生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