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有网民通过“网上民声”留言,咨询办房产证要怎么个收钱法,是按照平方数收钱还是按照楼款收钱。
市房管局回复: 你好,烟台市区购买商品房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由售房人交纳①住宅:3元/平方米; ②非住宅:10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购房人交纳①住宅:80元/套; ②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 (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由购房人交纳①住宅:砖混结构15.6元/平方米,框架结构16.8元/平方米; ②非住宅不交纳。
4、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5、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6、契税:由购房人交纳①住宅: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按交易额的1.5%交纳,非普通住房、个人购买二套以上、单位购买按交易额的3%交纳;②非住宅: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