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一网民通过“网上民声”留言咨询:我公司已在报税期间交纳了车船使用税,当凭税票到大厅领车贴标志时,说今年没有标志,如果在路上有检查的,我们怎样回答?而且,我们发现经常有在我们本地行得通的规定在外地不行。
对该网民咨询的问题,市地税局回复: 国家税务总局已出台“关于停止使用车船使用税标志的通知”。通知规定,今后国内纳税人在缴纳车船税后,不用再把税标粘在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上了。新的《车船税暂行条例》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原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同时停征,车船使用税完税和免税标志也被同步停用。今后,新的车船税也将不再设立完税和免税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