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99328的网民通过“网上民声”留言反映:23路27路21路22路车,实行的所谓的无人售票,而且还在车上醒目的位置标记多投不补,外地客人及一些不清楚的市民有时将2元,5元,10元等钱投入后竟然不找钱,(实际票价为1元),这和抢劫有什么区别?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使用投钱进去就不允许拿出来的手段,强行的将市民的钱抢走的行为,如果都象开发区公交公司这样做,火车站、超市等服务部门门前都贴个多交不找的标语,那社会就没有秩序可言了,开发区公交公司这样做是在违法,是个天大的笑话,请政府治理一下。在现在日益健全的法制社会,不要让这种笑话存在了,开发区公交公司没有权利不找零钱的,没有哪个组织或部门有这个权利,另22路的设立是个鸡肋,4班21路然后安排一班22路,本人做了8年的21路车,现在的规划比8年前还差,虽然道路及车辆比8年前有显著的改善,但线路的规划运输的管理比8年前,没什么进步,这也是开发区公交公司管理上的失误。希望开发区公交公司多为老百姓考虑一下问题,不要光考虑利益。
市交通局回复: 无人售票车乘客自备零钱,自行投币和足额投币,是我市公交企业和国内公交企业都有相同的规定。22路线路的设置,是根据烟台市公共交通路线规划和满足市民乘车需求而设置的,针对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加强管理,提高广大驾驶员的服务意识,为乘客创造一个方便舒适的乘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