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通讯员 刘延东 曹国)长岛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四个环节率先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学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两部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掌握两部法的实际内涵,有利于人事、劳动、保障、就业工作的开展,近日,长岛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率先在本系统内部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一、集中辅导。全局集中学习了有关法律条文,请业务专家进行了法律条款的培训讲座。针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专题讲解,讲明了劳动合同法的亮点及与劳动法的区别,使每名人事劳动工作人员对本部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
二、分组学习。印制、下发了有关法律读本,以科室为单位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地深入学习和领会。通过分组学习,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等内容。
三、个人研修。通过学习有关法规,联系各自的实际业务工作进行研究,并分析我县劳动、就业方面的有关问题,在法规实施前提出可行性意见。将运用到工作中,对其他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四、答卷考核。为了进一步促进学习,检验收获,局里将通过答卷考核的形式进行验收,根据考核确定出各奖励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