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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公共场所卫生 共筑健康安全防线——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2026-03-13 16:40:44 来源: 胶东在线

  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本次主题为“提升消费品质”,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安全、放心、优质的消费环境,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的疑问和热点,为大家送上实用易懂的消费安全提示。

  一、什么是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主要监督检查哪些内容?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宾馆、商场、浴室、理发店、影剧院、游泳馆等7大类24种公共场所进行的卫生检查和管理。

  主要监督检查以下内容:一是证件管理。卫生许可证或备案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二是空气质量。甲醛、PM10、二氧化碳等是否达标等;三是水质安全。游泳馆泳池水、沐浴用水、生活饮用水等水质是否达标;四是公共用品用具。毛巾、床单、理发工具、杯具等是否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看“脸”消费。
       当您在宾馆、游泳馆、沐浴场所等公共场所消费时,这些公共场所门口应悬挂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并请认准“卫生信誉度等级”。A级(笑脸)卫生状况优秀(笑脸常开,放心消费),B级(平脸)卫生状况良好(可以接受),C级(哭脸)卫生状况一般(需要加强管理)。

  三、消费者在公共场所消费时,做好“三看”。

  一是看证照。醒目处是否悬挂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二是看人员。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三是看环境。室内是否有异味,公共用品是否包装完整,表面洁净。

  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馨提示:选场所,看等级,让您的消费更放心。发现卫生问题,第一时间向场所管理人员反映,要求整改;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保留证据(照片、发票),依法维权。

责任编辑:刘文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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