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点击健康 > 健康资讯

沉默还是坦诚?艾滋病告知:一场关乎法律、爱与责任的对话

2025-12-02 13:47:07 来源: 胶东在线

  当“HIV阳性”的诊断出现在生命里时,整个世界仿佛瞬间安静。在纷乱的思绪中,一个现实的问题会逐渐浮现:“我的他/她,我该不该告诉?”

  这个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却有着清晰的原则。今天,我们不谈冰冷的条文,只厘清关于“告知”的是与非。

  第一部分:我的责任——爱他,就该保护他

  一、法律怎么说?——沉默的代价很沉重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第六十二条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告知,不是“我为你做了牺牲”,而是“我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反之,如果你选择隐瞒并发生了无保护的性行为,一旦对方因此感染,你面临的将不仅是道德的审判,更可能是故意传播性病罪的刑事指控。

  二、爱与责任怎么说?——知情权是伴侣的基本权利

  1.尊重伴侣的知情权与生命健康权:你的伴侣有权在知情的情况下,决定是否采取保护措施(如使用安全套)或是否继续这段关系。隐瞒感染事实,是对伴侣基本权利的严重侵犯。

  2.阻断病毒传播的关键环节:告知是预防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当伴侣知情后,可以通过坚持使用安全套、暴露前预防(PrEP)等方式,极大降低感染风险,从而实现“负责任的爱”。

  第二部分:医生的困境——保密是职业底线,但生命至上

  一、医生的“紧箍咒”:患者隐私权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保护患者隐私,是医学伦理的基石。未经您的同意,医生如果泄露您的感染状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您完全可以信任您的医生会为您保守秘密。

  二、“生命至上”的例外程序

  当医生发现您坚决拒绝告知,而您的伴侣正暴露在真实的感染风险下时,事情就进入“生命权”与“隐私权”的权衡。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部分地区通过地方立法对告知义务进行了补充规定。《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应当及时将病情告知其配偶或性伴侣;若本人拒绝告知,医疗卫生机构有权代为告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应在知晓感染结果后一个月内,将感染事实告知配偶或与其有性关系者,或委托疾控机构代为告知;如不告知或不委托告知的,疾控机构有权告知。

  告知,是一道坎,跨过去,才能迎来真正坦荡的关系和轻松的未来。我们呼吁社会减少歧视,创造一个能让感染者勇敢说出口的环境。因为只有当坦诚不再伴随恐惧时,我们才能真正构筑起防治艾滋病的坚固防线。

  

责任编辑:刘文琼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