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视野——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基本要求
2025-11-13 17:03:31 来源: 胶东在线
医疗机构正确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能够有效预防传染病传播和院内感染事件发生,为此,国家卫健委和环保部门联合做出明确的要求;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那么,如何正确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呢?烟台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员帮你梳理了几方面重点要求。
一、具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
2. 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同时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3. 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采取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4.地面和1.0米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5.库房外宜设有供水龙头,以供暂时贮存库房的清洗用。
6. 避免阳光直射库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
7.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8. 应按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
二、不设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如门诊部、诊所、医疗教学、科研机构等,当难以设置独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时,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并应满足下述要求:
1.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柜(箱)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并有防雨淋、防扬散措施,同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盛放在周转箱内后,置于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柜(箱)应密闭并采取安全措施,如加锁和固定装置,做到无关人员不可移动,外部应按照GB15562.2和附录A要求设置警示标识。
3.可用冷藏柜(箱)作为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也可用金属或硬质塑料制作,具有一定的强度,防渗漏。
各医疗卫生机构,在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时,要严格依照规定,尽量做到日产日清,确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20℃,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每天应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冲洗,冲洗液应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柜(箱)应每天消毒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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