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监督普法知识——传染病防控
2025-11-06 18:20:37 来源: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11月5日讯(通讯员 张晶晶)秋冬季是诺如、流感等传染病高发季节。学校是人群聚集地,一旦发生传染病,易于传播和流行,容易在短期内同时出现多个病例,并可能扩散到家庭和社会。因此,学校应严格做好传染病防控相关工作,有效预防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要加强组织管理。学校应成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按照《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 28932)建立健全各项传染病症状监测和预警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信息报告流程。学校应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和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设置应优先考虑学校在编专职或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没有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时,保健教师或经培训合格的学校其他在编人员亦可担任。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担任。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每学期对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进行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承担相关工作。
二要做好传染病症状监测。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应按照《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技术指南》(WS/T 772—2020)的要求,重点做好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登记追踪,了解学生有无发热、咳嗽、头痛、咽痛、腮腺肿大、腹痛、腹泻、呕吐、皮疹、头晕、乏力、 结膜充血等症状。每日上、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全体学生,晚自习前对寄宿和参加晚自习学生开展疾病排查、记录和报告。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应将晨检结果在上午第二节课前、午检结果在下午第二节课前、晚检结果在晚自习结束前上报给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每日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进行登记追踪,追查其主要症状、发病时间、就诊信息、诊断结果、家庭共同生活人员相似症状等,并协助学校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三要严格传染病疫情上报。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每日对各班级上报的信息进行核实、汇总与判定,达到传染病症状预警指标时,经核实后,填写《学校传染病症状预警信息报告单》,并在2h内报告学校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发病主要症状和人数等基本信息,在24h内报出患病学生姓名、班级、发病时间、就诊医院、诊断结果等详细信息。并以最便捷的通讯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要积极配合处理疫情。学校应落实必要的防控保障措施,包括设置临时留观场所,配备消毒设备和用品、个人防护用品等。核实传染病症状预警指标后,学校应立即对出现症状的学生进行临时留观并通知家长,同时加强环境通风、清洁消毒,做好接触人员管控、健康教育等工作。出现传染病报告病例时,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部门做好病例隔离、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应急接种、消毒等防控处置,阻止传染病疫情蔓延。
预防接种门诊
狂犬接种门诊
免疫预防
传染病防治
从业人员
游泳人员
艾滋病防治
结核病防治
健康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