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法律之窗——新版《职业卫生分类和目录》解读
2025-10-30 12:35:33 来源: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10月29日讯(通讯员 贺彩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已于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调整是继2013年后的重大修订,从原10类132种扩展至12类135种,新增两大类别,有助于用人单位、劳动者、服务机构更加准确地认识职业病的危害,提高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水平,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调整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有序开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工作,明确调整原则和内容,2024年12月,正式发布我国第五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主要调整
《目录》由原10大类132种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135种职业病(包括4项开放性条款)。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新增两大职业病类别
1.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新增腕管综合征(限于长时间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并进一步关注因重复性劳损导致的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等问题。
2.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新增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限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等应急救援人员)。
(二)重新分类与调整
1.将原“其他职业病”类别中的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调整至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
2.将原“职业性眼病”类别
责任编辑:刘文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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