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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卫生用品须“擦亮眼睛”!谨防“忽悠”

2025-08-27 17:36:54 来源: 胶东在线

  强制性国家标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已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守护消费者健康,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健康消费提醒,提示市民在选购卫生用品时,一定要到正规的药店、超市等经营单位,购买标签标注规范的产品,学会通过正确识别产品标签说明书,理性选购。

  在此,卫生监督员教你如何正确选购卫生用品。一看标签上标注的卫生许可证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应先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所以标签上标注的卫生许可证号的格式应该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二看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选购时一定要查看产品是否明确的标注了生产日期,产品是否在保质期内;三看产品上是不是完整地标注了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四看包装是否严密。另外,卫生用品标签和说明书不能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禁止标明疾病症状和疾病名称,或采用与药品广告宣传类似的用语。同时,禁止添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成分。市民千万别被用这类产品“忽悠”,用它代替药品,延误疾病的治疗时机。

责任编辑:刘文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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