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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复学证明及解读

2018-09-25 17:19:18 来源: 胶东在线

  近期,烟台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科陆续接到学生结核病患者及家长的来电咨询,询问学生结核病患者的休复学时限。适逢新学期,市疾控中心专家就结核病的休复学问题为大家特别解读。

  市疾控结核病防治专家说,我国结核病疫情仍然严重,分布广泛,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带来很大挑战,为此国家特别颁布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以下简称《规范》),对于学生结核病休复学做了明确规定。

  《规范》在参考痰涂片、痰培养结果以及病情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做了两类划分。第一类是菌阳肺结核患者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此类患者必须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尤其是初治、复治,耐多药结核患者要分别达到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第二类是菌阴肺结核患者。此类患者经过两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片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两次痰涂片检查均为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在此,疾控中心专家特别提醒广大患者:对于菌阳患者,或者病情较重的患者,复学证明的开具至少是治疗半年以后的事情,请先好好治疗。对于痰里没有找到结核菌且病情较轻的学生结核病患者,至少治疗4个月才能去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医生开具复学证明。

  市疾控专家强调,结核病是消耗性疾病,患者治疗期间要静养和休息好,实行高蛋白高营养饮食,不能过于劳累。学生多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国家特别学生重视体质,所以对学生结核病重视程度逐年提高,这也是对学生复学标准较前更为严格的重要前提。所以学生休复学条件的具体化书面化,其意义就在于避免弄虚作假、浑水摸鱼,有利于学校结核病的控制,构建无结核病和谐校园。学生家长们要和孩子一起主动配合结核病防治机构,做到规范治疗,使学生早日恢复健康,早日回到校园。

责任编辑:栾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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