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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信访、督办、接待、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保卫工作;负责调查研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二、政工科
研究拟定全市广播电视系统人才资源开发和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广播电视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总编室
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新闻宣传、广播电视文艺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指示、决定,组织拟定广播电视宣传规划和方案;组织市内外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负责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台重大宣传的组织协调、检查和重点广播电视节目、作品的审查把关工作;研究提出广播电视文艺指导思想和电视剧创作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评奖活动;监督检查广播电视宣传纪律的执行情况;研究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通报宣传方面的重要情况和信息,组织协调电视剧题材规划及创作生产。指导县市区局(台)的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四、科技科
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和对外科技方面的交流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标准和有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络的具体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网络的分级建设、管理和综合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发射台、有线广播电视台网、微波站等重大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核和技术运行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专用频段内的频率、频道和功率的申报和技术规划;管理市属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检查指导有线广播电视专用网;维护广播电视设施安全,协助公安部门处理危害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市广播电视节目发射、转播和传输;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工程、有线广播电视系统设置、设计、施工安装业务的论证、审批、验收及资格证书的申报;负责本系统重要科研项目的审核、申报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五、社会管理科
负责全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台的建台审查、报批工作;检查、监督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台(网)执行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负责利用卫星接收设施接收卫星节目的管理;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管理广播电视系统的音像制品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活动。
六、计划财务科
编制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我市广播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管理费用标准;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对基建管理和建设项目进行监督;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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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责编: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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