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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复原乳 标识别“忽悠”

2016-12-06 09:47:49 广州日报

  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最新通报显示,10家乳企在复原乳标签标识上存在问题,其中武汉光明乳品有限公司、西昌新希望三牧乳业有限公司等知名乳企上榜。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乳制品企业若使用复原乳替代部分生鲜乳做原料,必须在规定的包装位置使用规定的字样、字号等进行详细标注。不过这一要求在市场上长期并未得到严格执行。

  6家企业复原乳未标注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今年各地食药监部门对全国670家乳企开展复原乳标签标识现场监督检查,大部分企业能够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正确标识“复原乳”,没有发现企业添加复原乳生产巴氏杀菌乳的问题。有10家企业复原乳标签标识存在问题。

  这10家复原乳标签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有6家使用了复原乳却完全不做标注;有三家“复原乳”标注颜色色差不明显、字体高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另外,查处1家企业违规使用牛乳粉包装袋包装羊乳粉。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有关省食药监部门采取措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对不合格标签标识的包装进行销毁。

  复原乳标识规定执行不力

  复原乳又称还原奶,是把奶粉兑入一定比例的水或者牛奶还原成液态奶的乳制品。通俗地讲,还原奶是用奶粉勾兑还原的牛奶。我国规定,低温巴氏奶不允许使用奶粉还原。

  早在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中就对复原乳问题有严格规定:企业凡在液态奶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复原乳的,必须在投产前如实向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凡在灭菌乳、酸牛乳等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复原乳的,必须在产品包装紧邻产品名称处,使用醒目字体标注“复原乳”,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原料比例。

  然而,规定出台10多年来,并未得到严格执行。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此次通告,今年3月底,国家食药监总局部署各地开展复原乳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今年9月,31个省份食药监部门完成此项监督检查工作,并发现了不少问题。

  市场复原乳占比趋少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液态奶以巴氏奶和常温奶为主。粗略统计,常温奶的市场占有率约为80%,巴氏奶约为20%。不少牛奶便利店的冷柜,摆放的多为酸奶等奶制品,在售需要低温存储的巴氏纯牛奶所占比例极少。

  “目前,市面上各种概念的奶产品层出不穷,傻傻分不清各种牛奶区别的消费者依然很多。”一位行业观察人士说。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很多进口牛奶因运输成本、保质期等原因,都是复原乳为主。不少电商网站乃至线下门店推出9.9元/升的进口牛奶,物美价廉似乎要“逼死”国产奶,但其促销宣传的内容只强调产地,不说明原料、配料成分。以新西兰某名牌的液态奶为例,1L仅售9.9元,其外包装盒的中文标签就显示其为复原乳。

  提醒:看清类型标识不盲目为产地买单

  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应明白消费,分清乳制品种类,避免盲目为产地买单。要看产品种类(类型),标注的是纯牛奶还是复原乳(或调制乳);其次,要看产品标准代号是GB25190(纯牛奶)还是GB25191(调制乳);最后,看产品配料表,成分单一还是有其他添加。

  巴氏奶(又称低温奶或鲜奶):是以新鲜牛奶为原料,采用巴氏杀菌法加工而成的牛奶,采用72℃~85℃左右的高温杀菌,在杀灭牛奶中有害菌群的同时完好保存了营养物质和纯正口感。从生产到运输、销售、存储等各个环节,都要求在4℃左右的环境中冷藏,一般保质期为1~3天。

  高温灭菌奶(也称常温奶):是牛奶经过超高温瞬时灭菌(135℃到150℃,4到15秒)处理,完全破坏其中可生长的微生物和芽孢,超高温灭菌奶可在常温下保藏30天以上。

  复原乳:又称“还原乳”或“还原奶”,是指把牛奶浓缩、干燥成为浓缩乳或乳粉,再添加适量水,制成与原乳中水、固体物比例相当的乳液。通俗地讲,还原奶就是用奶粉勾兑还原而成的牛奶。加工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鲜牛奶中掺入比例不等的奶粉;另一种是以奶粉为原料生产的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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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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