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72895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请问申请公租房有什么要求?申请大龄青年住房补贴有什么要求?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回复:您好,根据《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烟政办发[2018]18号)有关规定,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城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35900元;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或自有产权房屋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且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人未婚的,须年满25周岁;已购买过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和个人不得申请住房保障;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为外地户籍且已在户籍地享受住房保障的,不得在本市重复享受住房保障;自有产权房屋办理转移登记不满5年的,不能在市中心区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成员是指申请人夫妻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持本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婚姻等有关证明,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申请住房保障资格。目前住房保障政策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市中心区没有批量可供配租的公租住房房源。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可以自行在市场上租房,凭相关租房材料领取租赁补贴或选择购买共有产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