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临沂市发展改革委:
你们申请开展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试点的请示(烟发改信用〔2021〕126号、临发改财信〔2021〕1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烟台、临沂两市作为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试点城市,试点推进省市平台一体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以信用平台、信用门户网站和信用服务全省一体化为目标,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烟台、临沂两市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一体化平台管理制度体系和数据共享标准,加强技术对接,确保省、市平台数据实现全量共享共用,提升一体化平台服务水平。
二、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处会同省社会信用中心、两市发展改革委以及有关技术团队,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务求在三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效。要注重总结经验做法,为推进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和举措。适时对试点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三、在一体化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加强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的运行管理,保障平台数据安全,保障信用服务便捷高效。在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