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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推行公共场所“红黑榜”制度 6家企业上红榜

2020/07/31 来源:烟台日报

  记者7月28日从福山区卫健局获悉,为提升全区公共卫生类监管对象的卫生监督监管水平,促进监管对象依法诚信经营,福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建立卫生监管量化“红黑榜”监管体系,推出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红黑榜”,6家企业登上红榜。

  今年以来,福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对于辖区内的住宿、美发美容、游泳、沐浴场所经营单位推行“红黑榜”管理制度。其中,量化分级管理中被评为B级以上的单位、制度健全、经营规范、在日常监督监测中均符合卫生要求的、名列前茅的单位列入“红榜”;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受到卫生行政处罚的,不服从监督管理、拒不整改或发生严重卫生安全事故的列入“黑榜”。“红黑榜”将每6个月评定一次,评定结果将通过福山卫生计生监督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

  通过“红黑榜”制度,将全面提升公共场所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管提供有力的支持。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福山区2020年上半年公共场所红榜单位:烟台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烟台丽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福山区万邦主题酒店、烟台尚景酒店有限公司、烟台市福山宾馆、烟台市爱喜商务宾馆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尹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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