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35537的网友留言:公积金贷款一直按时还款,之前由于换手机号码未及时到银行变更,造成有一个月未及时还款,又未及时得到短信通知,之后每月虽及时还款,由于未达到连续三月的总还款额,从欠交的那月开始一直未再给扣款。由于个人也未及时查询,造成连续三个月未还款。请问,如何去弥补个人疏忽造成的这个结果,包括如何去还上款,如何把个人的信用污点给消除,谢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在每月19号前携带还款卡到放款银行个贷中心办理还款,或19号之前足额将逾期款项和本月应还款项存入还款帐户,由于个人逾期所造成的个人信用问题,五年后自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