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85533的网友留言咨询:我2011年在福山区购买了一套房子,2011年已经办出房产证,现在我计划再在福山区购买一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大约是70平左右,我想咨询一下,我再次购买的这套房子契税是如何征收的?谢谢!
烟台市税务局对此回复:您好,根据财税[2016]23号《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所以,您若再在福山区购买一套70平左右的住房,需要1%的税率计算缴纳契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有不明,请拨打税务咨询电话12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