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2月4日讯(记者 海玉)记者从烟台图书馆获悉,自12月4日起,该馆取消一切滞书金。同时,自2019年2月1日起,烟台图书馆将完全取消老借书证,采用身份证借书证。
持有烟台借书证的读者,即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间,可到图书馆一楼大厅办证处办理退老借书证手续,并在自助办证机上进行身份证注册。
目前,烟台图书馆的读者证分老借书证、身份证借书证两种。持有老借书证的读者每证每次可借图书10册,借期30天,可续借30天。图书一旦逾期,将不能借阅图书。相较于身份证,老借书证借书已不适合图书馆现代化管理模式。全面推行身份证借书证后,读者可借阅更多新书,借书、还书也更加方便。此举对充分调动读者借阅积极性,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烟台”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