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公正、高效地化解金融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烟台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决定公开征集由经济、金融、法律等专业人士组成的调解专家库,开展纠纷调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律师、高校学者和金融、公证、仲裁等专业人士,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受过系统的经济、金融、法律专业教育;
(三)业务能力突出,并具有比较丰富的金融法律实务工作经验;能够为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提供便捷、高效、公允的纠纷解决服务,乐于从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
(四)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行政等处分。
二、报名方式
(一)个人报名采取邮寄信件报名和网上邮箱报名两种方式,填写附件《烟台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专家库报名表》。
(二)邮寄信件报名。提交逐项填写的《烟台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专家库报名表》,并提交与所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胜利路69号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1102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调解专家库报名”字样)。
(三)网上报名。发送逐项填写的《烟台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专家库报名表》电子版、与所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身份证扫描件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ytrhbgs@126.com(邮件主题按照以下格式编写:调解专家库报名+姓名)。
三、报名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2日,采取邮寄信件方式报名的,以投递日期为准;采取网上报名的,以信息发送日期为准。
四、聘用程序及期限
烟台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专家库人选征集结束后,将统一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聘调解专家库组成人员。最终聘请人员将与烟台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少于一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劳动报酬
烟台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专家库组成人员,参加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将根据工作量支付劳动报酬。
联系人:梁燕6601207孙翠娥6601688
附件:烟台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专家库报名表
烟台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
2017年7月19日
附件:
烟台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专家库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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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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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简历(可另单独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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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发表学术论著、论文情况(出版社、期刊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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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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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