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彩票投注积分卡(福卡)2008年度积分奖励办法的公告

2008-07-18 11:20:59 胶东在线

  转发关于山东省“中国福利彩票投注积分卡”(福卡)2008年度积分奖励办法的公告

  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关于山东省“中国福利彩票投注积分卡”(福卡)2008年度积分奖励办法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中国福利彩票投注积分卡(福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之规定,现将山东省中国福利彩票投注积分卡2008年度奖励办法公告如下:

  一、本办法是对山东省中国福利彩票投注积分卡(以下简称福卡)2008年度积分(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固定奖励方案的规定。

  二、根据福卡2008年度的积分,福卡固定奖设置以下年度奖励:

  1、年中奖

  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福分总分前10名每人奖励名牌笔记本电脑一台。若有多人并列第10名,则从并列者中抽取一人补足第10名。

  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福分积满2000分,善分积满150分的福卡中各抽取15人,每人奖励名牌笔记本电脑一台

  2、秋实奖

  在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期间福分总分前10名每人奖励“云南游”一次。若有多人并列第10名,则从并列者中抽取一人补足前10名。

  在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期间福分积满1200分,善分积满120分的福卡中各抽取20人,每人获“云南游”一次

  3、年度奖

  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福分总分前10名,每人获“台湾游一次”。若有多人并列第10名,则从并列者中抽取一人补足前10名。

  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福分3600分以上(含),善分300分以上(含)的福卡中各抽取25人,每人获“台湾游一次”。

  以上奖项可以兼中兼得。

  三、“年中奖”在9月1日“齐鲁风采”电脑福利彩票摇奖仪式中抽奖;“秋实奖”在11月3日摇奖仪式中抽奖;“年度奖”在2009年1月4日摇奖仪式中抽奖。

  四、省中心在抽奖后公布获奖卡号。获奖者拨打电话8006536999进行申报,并根据值班员的安排办理兑奖手续或确定旅行行程。兑奖申报期限为自该次抽奖次日起30天,逾期视为弃奖。

  五、旅游奖获得者,必须在获奖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省中心安排旅程,过期或因获奖者个人原因不能成行者视为自动放弃。旅游奖获奖者可以自行转让获奖资格,但不可以兑换奖金。因不可抗力导致上述旅游不能成行,省中心有权安排其它同等价值旅游。

  省中心承担获奖者自济南起——旅行团行程——济南止的旅游团费。办理证件费用、旅游中的自费项目由获奖者自理。人身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旅游者必须符合旅行社的出团条件。

  六、电脑奖获得者在省中心领奖。

  七、2008年度福卡积分荣誉奖奖励方案按福卡《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

  八、各市关于积分卡的奖励方案以当地市福彩中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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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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