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明天下调
2008-04-23 23:09:15 CCTV《经济信息联播》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千分之3调整为千分之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千分之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责任编辑:于莹慧
相关新闻: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千分之3调整为千分之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千分之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烟台市委宣传部主管 烟台市广播电视局主办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电话:0535-6690008 责编:于莹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