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司法部和山东省司法厅通知精神,现就2013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通知如下:
一、颁发时间
根据通知要求,烟台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定为3月31日-4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申领人应提交的材料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本人凭有效证件签字领取,不得代领。申领时,申领人应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3.学历认证书原件(资格申请时已提交过的需再次提交)。
三、领取地址
烟台市通世路1号(烟台市司法局四楼416房间)。
咨询电话:0535—6660724
烟台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
(通讯员 张团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