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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募80人 9月5日报名

  2013年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募简章

  2013年全市共招募80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分配至各区市基层,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名额分配如下:

  市南区15名;

  李沧区15名;

  崂山区5名;

  城阳区10名;

  即墨市8名;

  胶州市8名;

  平度市8名;

  莱西市8名;

  高新区3名。

  二、招募范围、条件和原则

  (一)招募范围

  招募对象为青岛籍生源应届及2011年、2012年毕业,未有过就业记录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已签订过劳动合同、报到证已派遣过就业单位或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不能报名参加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募。

  (二)招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愿参加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原则

  1.坚持“三优先”原则,即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调剂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募:(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在大学期间,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的;(3)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毕业证的;(4)往年被录取的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5)影响招募的其他情况。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彻于招募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时间:2013年9月5日-9月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青岛市人才市场(海尔路178号)。

  具体办法:

  1.报名期间,在青岛市人才市场统一设立报名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2.国内毕业生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现户籍不在青岛市的携带迁出证明)、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现户籍不在青岛市的携带迁出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以及教育部指定翻译机构出具的毕业证、学位证的中文翻译原件及复印件,《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3.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青岛市2013年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不得同时报考本简章所列招募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考生,由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发放《2013年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募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原则上不允许代领。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时间:2013年9月1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领取地点:青岛市人才市场(海尔路178号)。

  (三)笔试

  时间:2013年9月15日下午2∶00-4∶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根据招募计划和招募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达不到计划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个别岗位招募不满的,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征求学生本人意见后进行调剂。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qds.sdbys.cn)”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qds.sdbys.cn)”上发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分招募岗位,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分数也相同时,按照如下顺序参加体检,第一优先特困毕业生,第二优先高学历毕业生,第三优先回生源地的毕业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将在“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qds.sdbys.cn)上公布。

  (五)体检与公示

  严格按照山东省规定的“三支一扶”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募或取消招募。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募人选并在“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qds.sdbys.cn)上公示。

  (六)培训及落实岗位

  9月下旬由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组织岗前培训并向被录取的毕业生发放《青岛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招募通知书》。培训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工作特别是劳动保障监察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等。培训结束后,由岗位所在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签署《青岛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计划协议书》,落实服务岗位和生活保障等有关事宜。

  四、相关待遇

  本次招募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享受青岛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待遇和各项优惠政策。

  五、其它事项

  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募工作各环节的具体事项将统一在“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qds.sdbys.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查看相关信息。不按时间要求参加各招募环节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募工作咨询电话:0532-68611015

  附件: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孙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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