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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芝罘区事业单位招聘107人 4月14日起报名

  附件一:《2013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点击查看)

点击进入报名系统》》》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等规定,2013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7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岗位需求表要求的岗位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要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县以上组织或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国内应届毕业生报考,须于201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报考相应岗位,但必须于报名结束之日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

  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和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人员。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任何岗位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区直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4日9:00-4月17日11:00。

  查询时间:2013年4月14日9:00-4月21日8:30。

  缴费时间:2013年4月14日14:00-4月17日17: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4月19日14:00-4月21日8:30。

  报名网址:http://www.zfrs.gov.cn(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具体办法: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此岗位。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新一代身份证,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初审不予通过。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后至4月17日17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机关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17日17:00时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4月17日17:00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3年4月14日14时至4月17日17时登录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于2013年4月14日至4月17日17时前,下载打印《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报名审核通过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4月14日-4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携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芝罘区华茂街30号)南楼619室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4、驻烟台市区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迁入户口所在地(指烟台市区,下同)区直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2分。

  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应聘芝罘区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所有拥有两个加分项目的人员均不累计加分,只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其中,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材料提供方式按招聘办公室规定执行,并按期公示),不服从调剂的,办理退费手续,取消考试资格。

  符合加分的人员携带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3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到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芝罘区华茂街30号)北楼人才市场三楼办理加分手续,有关材料包括: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区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包括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类别、所在地、随军时间及现主要生活来源等)、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其他加分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审核无误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在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岗位,原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调剂到未取消计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或相同用人单位的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按规定实施加分

  5、笔试准考证打印。请于4月19日14:00-4月21日8:30登陆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报名”入口选择打印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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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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