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考试 > 职鉴 > 最新动态 正文

新职业的界定

  新职业是指经济社会发展中已经存在一定规模的从业人员,具有相对独立成熟的职业技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包括: (一)全新职业:随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而形成的新的社会群体性工作。 (二)更新职业:原有职业内涵因技术更新产生较大变化,从业方式与原有职业相比已发生质的变化。

  新职业申报审核程序

  新职业申报审核的程序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个人,可通过“中国劳动力市场网”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新职业建议,填写《新职业建议书》,由鉴定中心对新职业建议进行登记、汇总、分类,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的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对部分建议新职业,还需组织专家到工作现场进行调研。评审论证通过后,再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定期对外发布,一般一年发布3至4次。 (一)建议。各级各类机关、社会团体(组织)、企业、学校以及个人可结合实际,向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部鉴定中心")提出新职业建议,并填写《新职业建议书》。 (二)汇总。部鉴定中心对新职业建议进行登记、汇总、分类。 (三)论证。由专家对新职业从重要性、独特(立)性、规范性、技术性、稳定性等方面进行论证、审核。 (四)公示。专家审核结果通过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五)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适时对外发布

责任编辑:孙俊杰

烟台考试网意见反馈 欢迎批评指正 联系电话:0535-6785672 QQ:2353972844 责任编辑:陈蕾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